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 共伯馀立为君。 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 予之赂;和以 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 伯於墓上,共伯 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立和 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