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 阎历诸侯,入 事秦,因 以瑕衅,以辅始皇, 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 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听 高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 不亦末乎! 人皆以斯极 忠而被五刑死,察其本,乃与俗议之 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