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 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