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 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 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 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 纵不反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 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