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