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