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 困己以说 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 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 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 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 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