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 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 案数百,小者 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 因责如章告劾, 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 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 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 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 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