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