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 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