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 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 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