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 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