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 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