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 百姓,卒 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 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