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 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