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 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 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 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 一宦者御, 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 氏,杀成、彊, 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