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 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