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 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以其敌怒之 ;自多其力,则毋以其难 概之。规异事与同计,誉异 人与同行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。有与同 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辞言无所 击排,乃後申其辩 知焉。此所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。得旷日弥久 ,而周泽既渥,深计而不疑 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 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,此 说之成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