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 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 使重犯法 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 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