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 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