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 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 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