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 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