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