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