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 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 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 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 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