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 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