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 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