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