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 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 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 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 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 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 ,劾不敬 。王以请相,相 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 下廷尉治。踪迹连 王,王使 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 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 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 衣,持戟居庭中, 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 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 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 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 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 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 许。公卿请 废勿王,诏弗许 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 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 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 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 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 ;即言汉廷 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