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 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