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 决,以状闻 。制曰: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