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 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 太子胜之尚之, 故狱吏教引 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 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 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 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