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 肉不相任,故喘, 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 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 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 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 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 论病之过 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 所能复之也, 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,以 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 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 灸,砭灸至气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