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 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