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 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 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