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