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