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 郑,长姬生 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 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 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 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