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先 帝法,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拟於 天子,擅为法令 ,与棘蒲侯太子 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 奴,发其兵,欲 以危宗庙社稷 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当弃 市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 其罪,废勿王。群臣 请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 。後十六年,追尊淮 南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 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 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