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 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