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 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 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 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 五日,呕血而死 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