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 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