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