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