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 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