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 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