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