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 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 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 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