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