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 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